杭州的王先生怒不可遏!“我是一个经销商,为下家采购富士施乐复印机时,对比价格后决定不在当地买,而是打款给富士施乐北京分公司,请他们异地发货。谁曾想,我的下家竟然收到了富士施乐杭州分公司的来函,威胁说我们采购的这台复印机不享受质保,还要我们退货!都什么年代了?还有这种事?!”
投诉信原文如下:
我是浙江政府采购中标商,2004年11月,因有一台富士施乐DC235数码复印机未从富士施乐(中国)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货,他们便发函给采购单位:“此机不予保修,请将此机退给经销商。”
我投诉富士施乐(中国)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不正当竞争,谴责富士施乐杭州分公司的行为。

投诉人要求:收回发函,并向采购单位说明真相,保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王博士观点:
王先生气愤地说:“当时想从富士施乐杭州分公司进货的,但是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供货(说我不是经销商,不提供货源,开出的价格比市价高很多),没办法,最后只能从北京分公司订货。现在,机器买好了,杭州分公司就跳出来了,什么意思啊?”
我们想说的是,不管王先生从富士施乐哪个销售网点进货,只要是该公司的产品,在三包期内,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包规定,而不是杭州分公司说了算的!
如果所有的企业都像富士施乐杭州分公司这样,那么我们将看不到企业的发展,而是相互之间的内讧!
王先生的问话令人深思:“现在都什么年代了?买东西还要限区域吗?富士施乐这么搞,只会逼得我们不采购他们的产品!”